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是一所承担全县皮肤病预防和治疗,同时承担全县麻风村管理工作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本部门2022年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8人;年末其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收入预算总额为418.69万元,主要由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6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2%;事业收入299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1.5%;其他收入1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3%,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21.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支出预算总额为418.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21.19万元。
按资金性质: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6.2%;事业支出299万元,支出预算总额71.5%;其他收入10万元,支出预算总额2.3%。
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8%;卫生健康支出403.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96.2%
按经济分类:人员类支出109.6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6.2%;其他运转类29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8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3.14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1.5%;特定目标类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2.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9.69万元,比上年减2.71万元,具体支出的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4.3%;卫生健康支出94.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5.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单位所属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31日,无公用车辆,无大型诊诊断设备。
2022年部门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无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部门预算中3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10 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 10 万元。
其中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
1. 项目概述:上犹县皮肤病预防,治疗,管理控制项目
2. 立项依据:根据全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
3. 实施主体: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
4. 实施周期:2022年1月-12月
5. 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皮肤病防治经费10万元
6. 年度绩效目标:
完成2022年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数,皮肤病新发现病人2人,治疗率达95%,病人管理率达100%,皮肤病信息系统上报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98%。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万元,比上年新增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医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三公”经费预算总额比上年预算只减不增的原则。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第三部分 上犹县皮肤病防治所2022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公开表中实际使用的功能科目(到项)进行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