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上犹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上犹县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应急管理局是县政府主管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编制我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措施,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动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地震灾害防御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区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县属企业及驻县中央、省属、市属企业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承担全县防震减灾工作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检查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应急管理局本级;上犹县应急管理局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人事秘书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协调股、综合协调股,所属事业单位设置执法监察大队、防震减灾中心,财政补助临聘人员组建森林消防大队。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66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其中:机关27人,大队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2人(临聘人员);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386.5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439.27万元,增长46.4%;本年收入合计1386.53万元,较2021年增加728.25万元,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应急救援等事务增多。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386.53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1386.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386.53万元,较2021年增加439.27万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应急救援等事务增多;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后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结余指标不能结转下年度,全部收回县财政。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386.5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4.77万元,决算数为138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5.0%。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10万元,决算数为2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63万元,决算数为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按年初预算数执行。
(三)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调整预算数为348.03万元,决算数为34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自然灾害普查技术服务费、应急管理平台建设费用等。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9.03万元,决算数为100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6%,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费用以及人员增加、应急救援等事务增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6.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78.70万元,较2021年增加167.47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较多、基础绩效由财政负担随工资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46万元,较2021年增加78.69万元,增长58.4%,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等事务增多。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0万元,较2021年增加1.25万元,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部分慰问性支出在此科目反映。
(四)资本性支出492.97万元,较2021年增加191.86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由于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导致专用设备购置增加。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19.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7.12万元,下降46.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9批,累计接待5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相关检查督查。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6.9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1%,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55万元,增长62.1%,主要原因是:应急救援等事务增多、应急管理平台建设专用设备购置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7.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7.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9.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1.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3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4.7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2022年其他拨款”、“2022年业务事业费”、“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8.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的4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基本到位,均达到90%以上水平,综合评价得分高,较好地实现了年初既定目标任务。总体而言,本部门的4个项目,其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较好地实现了既定目标任务。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3.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各项资金主要用途是确保部门的正常运转,促进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人员经费支出、公用支出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制度;在业务事业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得以顺利完成的情况下,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在部门的努力下,全县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森林防火等能力不断提升,发生事故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同期相比呈下降态势,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总体而言,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县财政在安排后续资金时应该给与充分保障,正常安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反映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见附件1:上犹县应急管理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见附件2:上犹县应急管理局绩效自评总报告。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公开“2022年其他拨款”、“2022年业务事业费”、“2022年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等项目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3:上犹县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部门所属单位的技术咨询服务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各单位利息收入及上级部门转入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