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犹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2020年以来,上犹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全局干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迎难而上、励精图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医保扶贫、脱贫攻坚以及各项中心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实施办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制定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一)人事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负责安全、保密、综治、信访、党建、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编制、考核培训、队伍建设、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牵头拟订全县医疗保障工作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市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负责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监督全县医药价格测算和谈判工作,建立全县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负责拟订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按上级统一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负责拟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定点评估准入、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全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招投标办法。负责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登记、统计等工作,推进全县统一的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 31 人,其中在职人员17 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4 人;年末其他人员 1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567.8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19万元,增长36 %;本年收入合计567.86 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19 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一、工资正常增加;二、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67.86 万元,占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567.8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67.86 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19 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是:一、工资正常增加;二、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67.86 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67.86 万元,决算数为567.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4 万元,决算数为 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7.8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29.89 万元,较2019年增加201.18万元,增长38 %,主要原因是::一、工资正常增加;二、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1 万元,较2019年减少8.51 万元,下降31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的原则。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76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52 万元,增长43.83%,主要原因是:缴交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提高。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76 万元,决算数为4.5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4 万元,增长42 %,其中:机构改革,新成立医疗保障局。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1 万元,决算数为2.6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0.75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的原则。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56 批,累计接待 563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0 人次,主要为:检查指导、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1.95 万元,决算数为 1.9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7 万元,下降70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的原则。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5 万元,决算数为 1.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7 万元,下降70 %,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的原则。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 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2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
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绩效自评报告
一、筹资缴费情况
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达标率为110%,在标准范围内;财政补助达标率为100%,各级财政补助均及时到位。
二、待遇保障情况
我县居民医保2020年度住院实际报销比为69.25%,在政策导向的范围内;普通门(急)诊实际报销比为36.69%,,门特门慢报销比为70%,属于范围内。
三、基金效率
我县居民每单位(1%)住院报销比花费的人均住院基金支出为11.18;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为16.85%,在标准范围内。
四、基金结余情况
我县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1%,低于标准6个百分点,2020年我县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5个月,低于标准1个月。
五、医疗协调
我县医药费增速为4.52%,属于标准内;我县2020年住院率为16.2,超过标准1.2个百分点。
综合上各项指标,我县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绩效总分1040分,折合分数94.5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567.86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19万元,增长36 %;本年收入合计567.86 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19 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一、工资正常增加;二、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567.86 万元,占 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 567.8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567.86 万元,较2019年增加203.19 万元,增长36 %,主要原因是:一、工资正常增加;二、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567.86 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567.86 万元,决算数为567.86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14 万元,决算数为 1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67.8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29.89 万元,较2019年增加201.18万元,增长38 %,主要原因是::一、工资正常增加;二、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1 万元,较2019年减少8.51 万元,下降31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的原则。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0.76 万元,较2019年增加10.52 万元,增长43.83%,主要原因是:缴交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提高。
(四)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2019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76 万元,决算数为4.56 万元,完成预算的 9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4 万元,增长42 %,其中:机构改革,新成立医疗保障局。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81 万元,决算数为2.61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 0.75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9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1.95 万元,决算数为 1.95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7 万元,下降70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的原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95 万元,决算数为 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37 万元,下降 70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的原则,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7.21 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
2020年度居民基本医保绩效自评报告
一、筹资缴费情况
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达标率为110%,在标准范围内;财政补助达标率为100%,各级财政补助均及时到位。
二、待遇保障情况
我县居民医保2020年度住院实际报销比为69.25%,在政策导向的范围内;普通门(急)诊实际报销比为36.69%,,门特门慢报销比为70%,属于范围内。
三、基金效率
我县居民每单位(1%)住院报销比花费的人均住院基金支出为11.18;基层医疗机构支出占比为16.85%,在标准范围内。
四、基金结余情况
我县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1%,低于标准6个百分点,2020年我县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为5个月,低于标准1个月。
五、医疗协调
我县医药费增速为4.52%,属于标准内;我县2020年住院率为16.2,超过标准1.2个百分点。
综合上各项指标,我县居民基本医保基金绩效总分1040分,折合分数94.55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