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是上犹县城市管理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1、主要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市容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5、市场监管(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流动商贩、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内设处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执法中队、两违办。
编制人数小计18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96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6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8人,财政补助临时人员78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39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餐补收入金额及复职人员工资。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9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7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39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4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餐补支出金额及复职人员工资支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9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2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1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77.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399.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7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餐补支出金额及复职人员工资支出。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22.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69.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01万元, 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90.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7.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93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0万元, 工程预算0万元, 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其他用车2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十)重点项目: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⑴项目概述:
⑵立项依据:
⑶实施主体:
⑷实施方案:
⑸实施周期:
⑹本年度预算安排:
⑺绩效目标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上犹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3.40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