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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2022 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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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赣州市驻县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监督全县环境保护的实施办法和规定,并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规划。

(三)负责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五)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六)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

(七)协调处理县内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县内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组织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

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活动。

(八)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性环境保护标准;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公报。

(九)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十)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县城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

(十一)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放射性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放射性技术应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等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水生态环境股、综合协调股、大气环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生态环境督察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和2个下属单位(赣州市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上犹技术服务站、赣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上犹大队)。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人员3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3人;年末学生人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139.2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44.82万元,较2021年减少116.18万元,下降44.5%;本年收入合计994.46万元,较2021年增加228.18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级拨入生态环境项目资金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9.22万元,71.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85.24万元,占28.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139.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924.48万元,较2021年增加42.02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2022年生态环境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14.81万元,较2021年增加69.99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待支付生态环境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58.27万元,占92.8%;项目支出66.21万元,占7.2%;经营支出0万元,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33万元,决算数为70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34万元,决算数为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65.6%,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34.31万元,决算数为3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主要原因是:在预算范围内支出,预算执行率较高。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4万元,决算数为591.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增加、工作经费增加、支付了2022年秸秆禁烧专项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68万元,决算数2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增加,正常基数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4.2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520.51万元,较2021年增加106.68万元,增长25.8%,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调整、新招录人员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9万元,较2021年减少16.93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格控制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44万元,2021年增加20.78万元,增长445.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支出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决算数为25.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3.5%,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16万元,下降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11.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72.4%,决算数较2021年增0.94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开展了交叉执法检查,接待人次和费用有所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56批,累计接待1193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公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5万元,决算数为13.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3.7%,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78万元,下降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3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缩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72万元(与单位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万元,降低20.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10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6.8%。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度生态环保监测执法经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0万元。我局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生态环保监测执法经费进行自评。从自评结果来看项目实施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到位,资金使用发挥了较好的效益,较好地保障了环境监测工作的正常运行,保障了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2022年度生态环保监测执法经费项目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及效益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成功创建江西省第一批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基地,启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GEP)试点建设,获评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省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示范基地表彰;主要环境监测指标完成情况。2022年开展了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顺利完成希桥酒店空气站搬迁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例行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工作。组织完成了6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6个乡村(百吨千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20吨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性监测、7家企业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尾矿库尾水排放口及排放口下游断面监督下监测、乡镇主要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监测、县域地下水水位及水质监测、工业园区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我县PM2.5平均浓浓度为19ug/m³,空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0天以上,4个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100%,县域地表水水质综合指数位居全省第二、全市第一,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未发生涉及土壤环境事故,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偏离


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方面。年初我局生态环保监测执法经费绩效项目设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50%。原因:我县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明细加强,但与监测能力建设标准相比,存在人员缺乏、技术力量薄弱问题。改进措施:充实执法力量,提高现有执法人员的监测能力。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