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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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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公安、林草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指示,研究、部署、指导开展本县辖区森林公安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森林刑事案件的查处

(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障林业生产建设顺利进行;

(三)掌握信息,分析预测辖区林区治安形势,处置林区突发事件,组织开展林区治安重点整治,推行林区治安综合治理

(四)组织落实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防范机制,指导、检查、监督森林派出所的执法等业务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共有内机构4个,包括:人秘股、法制股、治安大队、刑侦大队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退休人员5人;年末其他人员0;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588.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11万元,较2020减少59.42万元,下降68.67%主要原因是:2021年五指峰、寺下两个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资金结转减少所致;本年收入合计561.48万元,较2020增加121.12万元,增长27.50%,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增长所致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61.4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588.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88.59万元,较2020年增加61.71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支出增加所致;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27.1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落实盘活上年结余资金政策,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33.62万元,占90.66%;项目支出54.98万元,占9.3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1万元,决算数为58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3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万元,决算数为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此项支出所致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1.69万元,决算数为58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671%,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及五指峰、寺下两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完工增加工程款项拨付所致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扶贫支出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62万元,项目支出54.98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42.17万元,较2020年增加166.80万元,增长60.57,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工资增长所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91.27万元,较2020减少26.28万元,下降22.3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政策,降低各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7万元,较2020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0年及2021年均无此项支出

项目支出54.98万元,较2020减少51.87万元下降48.5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本年度寺下、五指峰派出所完工减少工程款支出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0万元,决算数为16.90万元,完成预算的98.26%,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3万元,下降1.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和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本部门无此项预算和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2万元,决算数为7.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03%,决算数较2020减少0.30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落实中央政策,过紧日子,降低各项支出。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31批,累计接待659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两个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77万元,完成预算的97.70%,决算数较2020减少0.23万元,下降2.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控各项支出所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27万元上年决算数减少26.28万元,降低22.36%,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政策,降低各项支出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度无此项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8.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达到了预期效果。人员经费充分保障到位、各项调资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

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目0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本部门无此项目。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首先确保人员经费支出和执法办案支出。二是严格资金监督管理。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和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安全、透明、高效管理和使用。三是严格资金绩效考评。实现对财政资金从注重资金投入的管理转向注重对支出效果的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部门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部门上缴收入:部门取得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部门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部门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部门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部门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上犹县公安局森林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