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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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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上犹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上犹县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上犹县统计局是主管政府统计工作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统计调查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定和规划,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2、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组织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 
3、在县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务院统一布置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三次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计局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统计局 
6、组织各地、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指导各乡(镇)统计人员业务;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参与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10、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犹县统计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5.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7年增加186.9万元,增长89.6%;本年收入合计395.4万元,较2017年增加186.9万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度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38.6万元;省、市奖励入规企业的奖励资金163万元往年由财政发放,今年由我局代为发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95.4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378.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8.7万元,较2017年增加170.2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告费6万元;省、市奖励入规企业的奖励资金163万元往年由财政发放,今年由我局代为发放;年末结转和结余16.6万元,较2017年增加1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年底1户入规企业提供的帐号错误,该企业省、市奖励资金退回至我局账户,导致资金结余。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78.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5万元,决算数为3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9.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9万元,决算数为3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2%,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2018年度经普工作经费、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告经费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员补助经费拨款共计51.2万元;财政拨款的省、市奖励入规企业的奖励资金163万元往年由财政发放,今年由我局代为发放。 
(二)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增加精准扶贫工作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37.5万元,较2017年增加3.7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增加了“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科目。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8万元,较2017年增加160.7万元,增长238.8%,主要原因是:省、市奖励入规企业的奖励资金163万元往年由财政发放,今年由我局代为发放。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万元,较2017年减少4.2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科目调整,减少了“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科目。 
(四)资本性支出11.2万元,较2017年增加10万元,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购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万元,决算数为7.3万元,完成预算的97.3%,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该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0.7万元,增长249.2%,主要原因是:增加支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报告费6万元;省、市奖励入规企业的奖励资金163万元往年由财政发放,今年由我局代为发放。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没有此类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18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没有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项目绩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