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林业局,赣江新区社发局:
为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省林业局办公室于今年2月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的紧急通知》。今年 5月,我省组织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松材线虫病疫木集中清理专项整治行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派出人员核查,发现部分县(市、区)仍然存在疫木管控不严、疫木除害处理企业监管不到位、违规调运、生产、加工使用疫木等问题,给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为贯彻落实省领导近期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的指示批示,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人为传播,根据《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国家林草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的指导意见》和省绿委、省林业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全国绿化委员会等13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等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疫木清理山场的监管
各地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疫木清理山场监管责任,结合实际,依法建立对疫点山场封锁除治全过程监管制度。疫木除治期间,要安排专人对疫木清理山场进行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人,建立健全采伐、清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登记台账,确保所伐疫木按指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进行运输和实施除害处理。管好管住山场疫木清理“源头”,防止山场疫木流失。
二、进一步加强疫木流通领域的监管
各地要严格开展常态化检疫执法,严厉查处非法调运疫木及其木质包装材料行为,及时对调入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进行复检。庐山、三清山、龙虎山和明月山等重点区域要依托森林植物临时检疫检查站,开展24小时检疫执法,发现非法调运疫木的,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及时就地对疫木除害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疫木除害处理的监管
疫木除治期间,强化对疫木清理下山进厂集中除害处理的全过程监管,落实疫木特别通行证制度。要根据当地疫木清理数量,合理设置疫木无害化处理点,强化对疫木收购、除害处理、产品销售过程台账管理,规范疫木除害处理企业厂区疫木堆放,设置有效监控设备,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监管,防止疫木流失。督促疫木除害处理企业严格按照技术规程,确保在除害处理安全期内除害处理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涉木加工企业的监管
各地林业部门要联合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加强对辖区木材市场、项目工地、木质包装加工、使用等单位(个人)的检疫检查,及时下发检疫监管告知书,适时开展检疫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各涉木企业(个人)严格报检,坚决查处非法生产加工使用疫木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防止疫情随松木产品及包装材料扩散蔓延。
本通知自2021年9月30日起施行。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