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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上犹县东山镇中稍村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土围组)土地征收预公告上府发〔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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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犹县东山镇中稍村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用地的需要,依据本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上犹县东山镇中稍村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范围内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上犹县东山镇中稍村乡村振兴农文旅项目用地。

二、征收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东山镇中稍村土围村民小组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征地红线图。

三、征地权属单位:本次拟征收东山镇中稍村土围村民小组部分集体土地(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征地面积及主要地类:

1.土地面积24亩(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2.主要地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耕地、地等最终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公告期限: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自2023411日至2023424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东山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测绘机构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规格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拟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着物所有人应予以配合。

、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告知

附件:拟征收土地红线图

联系单位: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点:东山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员:韩强

联系电话:13763918559

20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