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御乾美发店(法定代表人:康钰):
我局接到邹玉红、刘秋兰等人投诉你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一案,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及邮寄方式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上)人社监理告字〔2024〕1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上)人社监罚告字〔2024〕13号。现依照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公告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28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成功。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理告知书》(上)人社监理告字〔2024〕13号、《行政处罚告知书》(上)人社监罚告字〔2024〕13号
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8日
编辑:刘勇成
校对:舒鑫
审签:胡宏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