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
一、我县部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经营许可已逾期且长期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其经营许可,详见附件1;
二、我县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已逾期且长期停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其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2;
三、我县已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逾期六个月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且长期停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注销其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3。
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现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会同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注销附件中相关业户和车辆的经营许可及相应的《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
如有疑议,请致电上犹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7-8525421。
特此公告。
附件1:《上犹县经营许可有效期逾期拟注销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2024年第二批)》
附件2:《上犹县《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拟注销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2024年第二批)》
附件3:《上犹县逾期六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拟注销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2024年第二批)》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1:上犹县经营许可有效期逾期拟注销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2024年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