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部分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许可及终止部分公交线路经营权的公告
(2024年第三批)
经审核:
一、我县已配发《道路运输证》的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车辆逾期六个月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审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
二、我县部分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已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等法律法规规定,拟注销其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
三、已取得我县部分公交线路经营权的企业,多年前已实际停止运营相关公交线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70条和《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21条、第65条以及《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第19条、第57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拟终止相关企业已实际长期停止运营的公交线路经营权,详见附件。
为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现依法予以公告。公告期限:2024年3月9日-2024年3月15日。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会同行政审批部门依法注销附件中相关车辆的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和终止附件中相关企业已实际长期停止运营的公交线路经营权。
如有疑议,请致电上犹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797-8525421。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拟注销部分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许可及终止部分公交线路经营权的公告(2024年第三批)附件》(内含《上犹县逾期六个月未参加年度审验拟注销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上犹县<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拟注销经营许可(<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车辆》、《上犹县拟终止相关企业实际长期停止运营的公交线路经营权的公交线路》)
上犹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