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和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强化山区河道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办建管字〔2024〕4 号)文件要求,对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的河道建立山区河道名录,明确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现将我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上犹县水利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