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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 2021 年上犹县小型水库汛限水位和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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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 2021 年上犹县小型水库汛限水位和
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应急管理局,县
水利局:
2021 年 3 月 31 日县防指印发了《关于下达 2021 年上犹县
小型水库度汛方案的通知》(上汛字〔20217 号),根据上级有
关要求和我县乡镇人员变动情况,部分小型水库汛限水位和防
汛责任人有所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度汛方案(具体见附件《2021
年上犹县小型水库度汛方案调整简表》下达给你们,请严格执
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汛期为 4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非汛期各水库结合汛期
1汛限水位和枯水期运用方案控制运行。
二、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水库管理单位采取非常措施,
确保水库不垮坝。当水库即将出现超汛限水位时,各级防汛责
任人必须到岗到位,立即组织巡查,及时排除险情,确保工程
安全度汛。当水库溢洪道即将泄洪时,应提前通知下游地区,
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调整后的度汛方案自文件下达日起执行。
各地各部门及各有关防汛责任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切实履行所承担的防汛职责,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守,
及时准确报告汛情、险情和灾情,科学调度,确保小型水库安
全度汛。新任防汛责任人要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尽
快掌握防汛基本技能。

附件:2021 年上犹县小型水库度汛方案调整简表
2021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