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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做好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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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主体、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上犹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上府字〔2023〕3号)的部署安排,我县将于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摸底和名录核实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请你们积极配合,准备好营业执照、行政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按要求扫码如实填报。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各项资料,仅用于经济普查目的,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依法予以保密,不作为任何单位对你单位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上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