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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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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普查对象: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上犹县目前正在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县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已经对辖区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搬迁、更换经营地、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于2023年10月19日前到所在地的乡镇、社区、工业园区普查机构进行填表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对逾期未登记和拒不配合登记的,将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同时,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请您积极配合登记。

清查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普查机构或工作人员借清查获取不正当利益,请及时联系上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8541481。

特此公告。


上犹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