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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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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尊敬的参保人:

根据医保政策调整和系统跨年度结转等工作安排,2023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由2022年12月1日至31日调整为2023年1月10日至31日,期间参保人享受待遇不变。为方便参保人及时缴费,切实保障基本民生,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年龄分类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大病保险缴费标准

60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

4860×8.8%×12=5132.16/年

4860×0.5%×12=291.6元/年,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抵扣除

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

4860×6%×12=3499.2/年

4860×0.2%×12=116.64元/年,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抵扣除

二、征缴期限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二)202321日至2023430日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20231231日;

(三)2023430日后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90日以后至20231231日。

三、缴费方式

目前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农业银行微信公众号、农村商业银行微银行、赣州银行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赣服通)、办税大厅POS机、合作银行柜台缴费等方式缴纳。

为了不影响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缴费,联系电话:0797-8525363。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上犹分局

2023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