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刘敏)
[上犹县东山镇]
坐落于上犹县东山镇一街下西村路(店面),不动产权证号:赣(2017)上犹县不动产权第0000368号,房屋建筑面积:34.73㎡。被继承人李鸿照死亡,被继承人的丈夫刘正平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上述遗产应得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刘敏全额继承,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97-8525015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