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朱同林)
[上犹县东山镇]
坐落于上犹县东山镇南塘村小丰组农村宅基地(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赣(2020)上犹县不动产权第0041395号,房屋建筑面积370.15㎡。被继承人胡凤英死亡,被继承人的丈夫朱才矩、大女儿朱玉兰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上述遗产应得份额的继承权,由继承人朱同林全额继承,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97-8525015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