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方显威)
[上犹县东山镇]
坐落于上犹县东山镇中稍街,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国用(2004)字第111800600051号。被继承人方定球死亡,因被继承人父亲方达江、母亲刘祥福均已去世,妻子张桃英、二儿子方显扬、女儿方永红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方定球上述遗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方定球上述遗产由其大儿子方显威全额继承,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97-8525015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