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示(陈祥华)
[上犹县东山镇]
坐落于上犹县东山镇原东海钢铁厂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国用(2002)字第111800119343号,房屋所有权证:01A0000475号。被继承人秦荷生死亡,因被继承人父亲秦登祥、母亲陈桂莲先于被继承人秦荷生死亡,妻子陈祥华、大女儿秦丽华、二女儿秦军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秦荷生上述遗产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秦荷生上述遗产由其妻子陈祥华全额继承,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797-8525015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