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4月14日上午,上犹县公安局在县城大润发超市门口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走入人民群众,使国家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来往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群众细心讲解说明了什么是国家安全、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公民应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后果,并号召广大群众积极与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民警还向群众广泛宣传了禁毒、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等安全常识,对群众提出的疑问作了详细的解答。
通过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辖区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营造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围。
知
识
链
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什么?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推翻社会主义制度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