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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师生及家长的一封反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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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近期是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案的高发期,各路骗子蠢蠢欲动,想趁机“大赚”一笔,尤其是针对学生及家长群体的电信诈骗案件屡有发生,甚至有人受利益诱惑沦为帮凶、共犯。

请各位家长和孩子认真阅读此信,提升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法治观念,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牢记“三不一多”原则:未知链接不点击,未知二维码不扫描,陌生来电不轻信,转账汇款多核实。

一、学生、家长易被骗案件类型

1、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游戏超低价充值、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聊天过程中被要求扫描对方发送的二维码安装的一般都是诈骗。

2、冒充客服诈骗: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偿的,或者声称误开VIP会员帮你取消的,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

3、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就是诈骗。

4、充值返利诈骗:一切QQ、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发红包的都是诈骗。

5、冒充熟人诈骗:凡是老师通过网络收取培训费用、同学提出要求帮忙转账、汇款要求的,请家长和同学们先通过电话、视频核实对方身份。

二、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卡和手机卡等行为,直接或间接参与网络诈骗,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以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等共犯论处”等罪名。

真实案例:近日警方在工作中查获上犹县某中学学生饶某(男,15岁,)在玩手机时,在“快手”上无意刷到一条兼职挣钱的短视频,只要发50条彩信就可以获利200元。之后饶某按照对方提供的号码和图片使用自己的手机发送了50条彩信。当天中午饶某使用发送短信的手机号码就被封停了。目前饶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在此,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师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防诈识诈从我做起,发动家人、亲戚朋友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准确填写信息,启动预警功能,定期查看防诈知识及最新诈骗案例宣传,共同接种反诈“疫苗”,增强自身反诈免疫力。感谢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反诈工作的大力支持,愿通过大家共同努力,为教育撑起一片蓝天!

上犹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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