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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复赣州市可守工艺品有限公司硅胶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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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赣州市可守工艺品有限公司硅胶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424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97-8524216

    通讯地址:上犹县行政审批局审批股三楼项目投资审批岗

    邮编:341200

项目名称

赣州市可守工艺品有限公司硅胶工艺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上犹县(义乌)小商品产业创业园5号楼

建设单位

赣州市可守工艺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编制机构

江西源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赣州市可守工艺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类别:橡胶制品业291其他 报告表)。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工业园南区上犹县(义乌)小商品产业创业园5号楼,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5′20.399″,北纬25°45′42.971″,占地面积约1680m2。利用现有厂房1F预留车间扩建硅胶工艺品生产线,其中办公室、员工宿舍、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新建硅胶工艺品生产线生产过程中的混炼、硫化成型废气处理环保工程。扩建项目主要工艺流程:硅胶→混炼→分条→硫化成型→修边→检验等。主要购置开炼机、硫化成型机、分切机等生产设备。

项目代码:2401-360724-04-05-821817,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项目扩建后计划年产2000万个硅胶工艺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做好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妥善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混炼、硫化成型工艺产生的废气通过采用集气罩负压收集+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三、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排放执行上犹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二者较严值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所有产噪设备均布置在厂房车间内,其中配风系统单独设置隔声间;优化高噪声设备工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防治管理,减少噪声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废塑料薄膜、废边角料、次品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有效容积7.2m3)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废硫化剂原料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3.6m3),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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