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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犹县生态竹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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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森泰竹木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犹县生态竹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评文件及审查申请等有关文件收悉,环境影响报江西水韵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2024年1月9日提交环评审查申请,上犹县行政审批局于2024年1月10日正式受理,2024年1月24日组织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特邀专家、编制单位、建设单位进行现场勘验及召开审查会议。因建设单位原因经延期,修改完成报告并经专家签字确认后,又于2024年4月1日向我局提交报批版《上犹县生态竹全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技术评估会及专家的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批复意见

该项目为赣州森泰竹木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类别:竹、藤、棕、草制品制造204,竹、藤家具制造212报告表)。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黄埠镇上犹工业园北区工业大道,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4′38.023″,北纬25°46′32.418″,占地面积约33515m2项目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及其相关配工程新建废气治理设施等环保工程,其中1#厂房设置开料区、冷压区、组胚区、上胶热压区、导热油锅炉房、原料暂存区;2#厂房设置开料+雕刻区、豪迈生产线、手工打磨区、四面刨+砂光成型区、喷漆线;3#厂房1楼为材料机加工及原料暂存,2楼用于喷底漆及底漆打磨,3楼用于面漆,4楼为成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建筑面积100m2,主要贮存UV漆、油漆、稀释剂、固化剂、胶水和耐候处理粉末。购置热压机、豪迈生产线、上漆生产线、机加工机等生产设备104台/套

主要生产工艺:原材料经选片、烘干、刷胶、热压、耐候处理、机加工、组装、打磨、上漆、质检等工序生产竹制品、竹家具。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室内竹地板5万m2、室外竹装饰10万m2、室外竹结构型材0.8万m3、室内竹家具0.4万m3、室外竹家具0.4万m3的生产能力。

项目代码:2303-360724-07-02-986442,总投资17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万元。

你公司应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做好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妥善处置。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厂房热压废气集气罩+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1#厂房开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导热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2#厂房开料及物理加工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2#厂房豪迈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2#厂房砂光、面刨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达标排放2#厂房UV生产线打磨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2#厂房UV自动上漆线往复机、真空喷涂机废气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达标排放3#厂房一楼开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9达标排放3#厂房油性漆喷漆、烘干废气水帘柜+过滤棉+三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10达标排放2#厂房手工打磨粉尘通过半密闭打磨房经滤筒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3#厂房底漆打磨废气通过半密闭打磨房经滤筒处理后无组织达标排放;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处理房顶高空达标排放

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江西上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优化高噪声设备工序,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噪声防治管理,避免噪声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2m3)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油砂打磨产生的废油砂和漆尘、废机油、水帘机废液、废机油桶、含油抹布、废导热油)集中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有效容积8m3),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一般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六)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加强设备管理,认真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检查工作,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量。

(七)严格落实污染源和生态环境监测计划。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开展长期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按规定程序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加强重点环保设备设计、施工、运行安全管理。境影响报告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后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积极主动配合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上犹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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