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县审计局 > 概况信息

上犹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访问量:
 

上犹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上犹县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ngyou.gov.cn)查阅《指南》。还可以到《指南》发放点上犹县审计局(地址:上犹县东山大道90)领取。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部门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部门编制的《上犹县审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部门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江西省上犹县东山大道90号(上犹县审计局办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联系电话:8541847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主要办公场所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部门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公开时限
  本部门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部门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部门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部门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本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部门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上犹县审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为上犹县东山大道90号,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8541847,传真号码:0797-8541847,邮政编码341200,电子邮箱地址:sysjj@163.com。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提出申请的,填写《上犹县审计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上犹县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 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http://www.shangyou.gov.cn,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发送至本局电子邮箱。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2、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本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部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15个工作日。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部门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 属于国家机密的;

2、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 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部门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7-8541847
  传 真:0797-8541847

电子邮箱:sysjj@163.com;
  地
址:上犹县东山大道90号二楼;
  邮
编:3412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