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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农业农村局职责、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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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和法律法规;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订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及农村环保能源、农业机械化的监督管理;主管全县果苗调运工作,参与果苗质量督查;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财务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三)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菜篮子”工作,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

(四)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开展农民实用人才科技教育。推进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五)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农业、粮食流通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做好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实施工作;负责查处坑农、损农、害农的案件,建立乡()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六)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主管产业产品和种子、化肥、农药、兽药等有关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农业行业标准化的实施工作;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农业和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饲料企业、粮食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农业机械、渔政渔港和农药使用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动植物内外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兽药、饲料、兽医卫生监督以及渔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及时报告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贯彻执行畜禽屠宰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辖区内畜禽屠宰行业具体产业政策的落实措施,做好辖区内畜禽屠宰规划和实施工作。

(十)统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促进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均衡发展,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农业农药化肥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指导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审批或申报农业、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畜牧业、水产业等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支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安排意见,组织、指导和监督项目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

(十二)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上级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项目安排、计划审批;督促检查、验收和结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十三)负责全县粮食流通领域行政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储备、流通发展规划和总量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接上级委托对中央、省级事权粮食进行日常管理。拟定县级应急储备粮食规模,负责政策性粮食应急保障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储粮安全。负责县级粮食储备、流通相关环节的监督检查。

(十四)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人事秘书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全局综合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接待、文书档案和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信访、保密工作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计划生育、工会、妇女、共青团、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工作;负责机关重要文件、文稿和综合性材料的起草以及机关公文审核;负责信息调研、对外宣传、政务信息公开;牵头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工作,制订机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拟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干职工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对乡()农业农村工作的年度考评。负责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按照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负责做好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业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安排相关办理工作,发放农业行政许可证;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核审批的转交与联络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复议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农村项目检查、验收和绩效考核;指导落实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国外援贷项目的申报、引进、监督和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的政策制定。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巡视巡察整改统一战线、人才振兴、纪检、机关支部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农业股负责提出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现代农业发展等政策建议;负责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和投资与项目建议;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工作;负责协调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开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监测和评定,指导农村创业创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种植业结构调整,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负责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负责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组织实施农作物种业、畜禽种业、牧草种业、渔业种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动植物种质资源、新品种保护工作。

(三)养殖业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畜牧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拟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畜牧业饲养、疫病防控及负责全县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组织全县畜牧兽医新技术培训工作;为全县畜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技术提供服务指导、畜牧兽医技术的推广应用等。负责养殖业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规划、组织协调水面开发和负责特种水产工程的实施工作;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水产品综合加工利用与开发;指导水产种苗繁育鱼病防治工作;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政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产服务体系建设。对水产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划选址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禽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清理整顿、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督促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落实国家补贴政策等。负责野生动物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水产养殖污染治理。

(四)农村股:负责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及审计监督;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管理;负责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农村社会服务、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责拟订新农村建设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负责筹集安排和管理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负责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政策宣传、督促检查;负责开展农村社会事业重大问题研究,参与编制相关规划,为县委、县政府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决策做好参谋;负责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动农村文化发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污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五)科教股: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监测预警;负责农业、粮食对外合作和交流,承担对台农业、粮食事务;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和开放型农业工作;负责拟定农业科技教育、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负责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工作,指导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以及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外来物种。

(六)项目股:负责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并实施管理,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农业农村项目检查验收、绩效考核和国外援贷项目申报、引进、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参与农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七)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农业质量体系认证管理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农业行业执法工作。

(八)粮食流通管理股:主要承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起草县级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县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收储、轮换、应急供应和日常管理,负责粮油储备的行政管理,落实有关运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和落实县级储备粮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监测粮食供求变化并预警预测。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粮食流通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负责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粮食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监督责任。负责政策性粮食供应及军粮供应与管理,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归口管理粮食统计工作。负责监督指导粮食流通行业执法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储存安全、政策落实情况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粮食库存检查职责。

三、领导分工

钟源才: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王亚东:党组成员。分管苏区振兴发展、项目立项申报审批、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农村建房及宅基地改革、村集体经济、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乡镇经济、乡村治理、农村房屋突出问题整治、招商安商等工作;负责油石笔架山乡村振兴点等工作。

斌: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农资监管、“三品一标”、部省共建、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管理、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

曾凡洲:党组成员、副局长。牵头组织绩效考核、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高质量发展考核、乡村振兴考核;分管经济统计运行、人事管理、信息宣传、干部培训、机关建设、节能考核、“放管服”改革、机关信息化、“五型”政府、工会、机关财务、审计、新农村建设、数字乡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牵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专题调研等、农村精神文明等工作。

陈涛: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驻村帮扶、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富硒产业发展、蔬菜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发展、绿色食品产业链长制、产业振兴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财园信贷通、数字农业等工作。

刘光文:党组成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分管科教信息、生态文明建设、粮食生产耕地“非粮化”、农业绿色发展、植保植检、农药管理、土肥、耕地质量、种业发展、农业病虫害防控、农业防灾减灾、外来物种入侵、农业面源污染、农村能源、秸秆综合利用、土壤污染防治、粮食收储及供应、县级储备粮储备管理等工作

肖世蔚:党组成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分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养殖业技术推广、生猪屠宰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禁捕退捕、河长制、普法、扫黑除恶、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退役军人、民兵等工作

四、单位地址

上犹县文峰南路农业农村局大楼

五、邮政编码

341200

六、办公电话

0797-8541983

七、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联系邮箱

syxnyj@163.com

九、网站地址

http://www.shangyou.gov.cn/syxxxgk/xnyncj/xxgk_bmtt.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