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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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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水利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的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上犹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委、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形成分工合作、职责清晰、协调运转的有效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主动在县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各类信息,包括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财政信息、建议提案、重点领域等,共发布信息229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有关职能股室积极行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大宣传力度,传递水利正能量。通过各类会议、政务公开栏等载体公开我局工作信息。

(五)监督保障

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提高知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维持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进一步进展和成效,但依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专栏更新不够规律、表述不够准确、公开形式不够创新等。今后我局将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到更新及时、表述精准、创新公开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犹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具体网址为:http://www.shangyou.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犹县东山镇稍口行政小区C7楼,电话:0797-8542656,邮编:341200)。

2024年1月9

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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