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县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的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犹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hangyou.gov.cn/syxxxgk/xyjglj/list.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文峰南路(上德·艺术国际西侧约50米)电话:0797-8521993)。
—、总体情况
2020年上犹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及《关于转发国办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61号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91条,其中,在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367条(政务动态357条,公告公示1条,突发公共事件2条,意见征集2条,意见反馈1条,其他事项3条),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4条。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包括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职能、领导信息、重要活动和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我局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局、县政府和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我局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我局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表彰奖励等。
6.财经信息。包括我局编制的预决算收支和“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等。
7.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8.公共服务。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
9.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除上述8类信息以外我局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主要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媒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部门,对外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电话和受理程序。截止于2021年1月,我局在依申请公开平台全年暂未收到申请公开信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以及工作机制,并调整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定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问题。指定人事秘书股的同志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各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好局“上犹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平台,为信息公开打下坚定的组织保障。确保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科学化。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所有上网信息均需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签。
(五)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务媒体平台作用。指定专人负责运营管理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和局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我局政府信息,畅通我局信息公开渠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为推进局门户公众号的优质规范发展,加强公众号的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持续提升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上犹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的管理,落实政务新媒体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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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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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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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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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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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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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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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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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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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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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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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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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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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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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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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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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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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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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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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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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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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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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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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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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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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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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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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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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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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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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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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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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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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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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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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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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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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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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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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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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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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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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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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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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对信息提供不够积极和主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机制尚未完善,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的提高。
2、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学习,全面提高干部和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检查,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发布方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准确、及时、便民,不断的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利用多媒体和宣传渠道采取灵活多样化的方式方法进行公开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