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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工矿企业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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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工矿企业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市局:

今年以来我局大力推进工矿企业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县制定了《工业企业及工业聚集区水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上河长字〔201621号),由我局牵头,相关负有水污染防治责任的单位共同参与整治。同时,根据“河长制”有关要求,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上犹县环保局“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基本形成了水污染整治的常态化机制。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全面排查严格整治。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对全县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6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次,对环保手续不齐全、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排污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责令整改。江西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污水超标排放,对其下达限产整改决定书并给予4.25万元的罚款;上犹永昌石材制品厂、上犹金山二新厂擅自接电恢复生产,对两家企业的生产设备从2016112日到2016121日进行了查封。

2.强化监测确保达标。结合“河长制”管理工作,完成了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县境考核断面的确定工作每月对全县出境交接断面进行规范监测,并及时通报全县地表水、断面水水质情况。

3.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各环境监管网格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巡查,有力地保障了水质安全。同时,在赣江源头保护区组织生态联合执法工作组进行执法巡查,对出现生态破坏和污染水体的行为及时制止,保障了水质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惩违法排污行为。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提升环保意识。

 

 

 

                          上犹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15


附件

序号

企业名称

地点

行业类别

项目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要求和期限

落实情况

备注

1

江西奥沃森新能源有限公司

上犹县工业园

电池制造

年产20万台高容量免维护密封型铅酸蓄电池

废水超标排放

罚款4.25万元,2016930日到20161029日限产整改

已落实

 

2

上犹永昌石材制品厂

上犹县紫阳乡

建筑用石加工

年加工5万㎡石板材

擅自恢复生产

20161122016121日查封生产设备

已落实

 

3

上犹金山二新厂

上犹县紫阳乡

建筑用石加工

年加工8万㎡石板材

擅自恢复生产

20161122016121日查封生产设备

已落实

 

 

 

 

 

 

 

 

 

 

 

 

 

 

 

 

 

 

 

江西省工矿企业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专项整治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6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