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的工作提示》等文件的要求,我大队安排专人编制本年报。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大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强化大队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通过对大队的信息进行规范化梳理,我大队及时地宣传报道了日常消防工作,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透明度,有力地推进了信息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大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示217条,其中政务动态145条,公告公示5条,行政执法59条,执法依据3条,机构职能1条,财政预决算1条,工作动态1条,目录1条,年度报告1条。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大队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事项清单,一是强化动态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公共利益的信息及依法必须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公示并确保公示的信息及时、准确;二是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对于已废止的文件做到定期清理、及时删除;三是对发布的信息实行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做好定期评估,及时调整;四是强化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杜绝泄密问题,对于发布的信息由保密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由政务公开专员予以公示。
(四)平台建设
坚持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围绕重点工作科学设置我大队信息公开栏目;在新媒体建设工作上,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构建宣传阵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树立消防大队新形象。
(五)监督保障
加强我大队政务公开专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信息公示的质量。严格执行网站维护管理办法,规范落实网站栏目内容更新时限、信息发布、安全维护与管理、监督考核等具体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信息公开数量较2021年相比增加了84条,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主动公开的内容有一定的滞后性,公示仍然存在不够及时的情况;二是信息公示以后群众知晓率不高,未能形成良好的社会效应;三是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大队将持续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强信息公示专员的业务培训与学习,切实提升政府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信息公开水平,丰富公示内容,创新公示载体,进一步完善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犹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ngy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地址: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赣丰线119号,电话:0797-8521596)。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