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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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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我局充分利用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条。通过上犹公安官方微信发布宣传信息132条,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撰写各类稿件200条,被各类媒体(仅官方媒体)采用109条(其中国家级媒体6条,省级媒体33条,地州级媒体28条,县级媒体42条),自行制作小视频68条;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54条;发布财政预算、结算信息9条;全年办理各项户籍业务417728项,居民身份证19254证。同时,对户籍制度改革、辅警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等进行政策解读,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

2.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3.信息公开平台的主要类别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政务动态、公告公示)、人事信息(人事任免)、财经信息(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执法依据和执法动态)、年度报告等,全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2年度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审核规范。进一步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对信息的更新和整理、审核和发布程序进行规范。明确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后发布。

2.加强平台建设。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与自身职能,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群众关注程度高的警务信息,进一步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两大功能,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成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

(四)平台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保护企业、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县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按要求在政府网站平台进行信息规范公开的同时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放烟花爆竹反电诈双提升等公安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正面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安宣传阵地作用,设立专栏专版,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解读,广泛宣传公安工作及系列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增强警务公开透明度,引导群众正确、合理利用公安资源,增进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公安工作的健康民展。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要点,督促机关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健全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立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虽然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部分人员信息公开意识薄弱;二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公开内容有待完善,由于对公开信息的内容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公开度不够。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理念灌输,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的认识,加强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信息的界定。

二是继续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梳理,及时更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y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上犹县犹江大道30号,电话:0797-8542238,邮编:341200,邮箱:(syga2019@163.com)。

上犹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