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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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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的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年主动公开信息达到791条,较去年增长了42%。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平台。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和决策,我局均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信息发布责任,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了对已发布信息的定期复核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对官方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加了互动交流功能,方便公众与我局进行互动。同时,加强了与主流媒体的合作关系,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到达率。

(五)监督保障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同时,通过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全体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对于公众的咨询和反馈,我局也建立了完善的回应机制,确保公众的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 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内容有的滞后,缺乏时效性,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如下工作:

1.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研究更高效的信息筛选和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2.加强平台建设:计划升级和优化官方网站,增加互动交流功能,如在线问答、微信公众号等。

3.提高回应效率:对公众的咨询和反馈进一步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回应速度和处理质量。

4.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关系:寻求与更多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5.持续培训与教育: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活动,提升全体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0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y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犹江大道30号,联系电话:0797-8542238)。

 2024年1月12日

上犹县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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