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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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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公安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的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全年主动公开信息达到777条,较去年下降了17.7%。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和决策,我局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报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我局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媒体平台。特别是对于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件和决策,我局均及时、准确地进行了公开,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2024年度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岗位的信息发布责任,并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了对已发布信息的定期复核和更新,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加强了对官方网站维护,方便公众与我局的互动,通过多渠道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到达率。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设立了专门的监督机构,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制定相关工作考核机制,定期开展社会评议,针对责任追究结果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全体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公开的内容有的滞后,缺乏时效性,民警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做好如下工作:

1.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研究更高效的信息筛选和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性。

2.提高回应效率:对公众的咨询和反馈进一步优化处理流程,提高回应速度和处理质量。

3.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关系:寻求与更多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拓宽信息传播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1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上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gy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犹江大道30号,联系电话:0797-8542238)。

                                                                

上犹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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