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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教科体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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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教育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特编制上犹县教科体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中有任何疑问,请与上犹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97-8541289。 
     一、概述 
     2018年,县教育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部署,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并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县人民关心支持参与教育工作,全县教育的整体实力得到提升。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及时调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秘股。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听取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上犹县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根据《条例》及公开工作的要求,完善了《上犹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上犹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上犹县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局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精心组织,认真审核发布(转发)了涉及教育部门的政府信息。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03条。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申请公开信息、年度报告10个栏目。除有保密需要的文件资料外,一般的局发文件通知、公示公告、教育动态信息等全面实行网上发布,大大提高了公开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优先选用信息化的手段,通过网站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二是开通电话、电子信箱等,实行人工答复。其中,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为最常用方式。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进行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扎实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教育系统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我局人员编制又偏少,无法配备专职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兼职人员的专业素质也还有待提高,还需要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二是教育信息网站建设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特别是需要提高与网友的交互性和网页的可操作性;网上咨询、查询、办理、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做得还不够好。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个别需公开而未及时公开的现象,经督查督促后才给予公开。 
       2018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公开办法和市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统筹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及时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为此,2018年教育局将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 
       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规范教育行政行为和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围绕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三)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附件:P02018022433008200360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