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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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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义务、高校和职业教育
索 引 号:
B24000-2023-6131200
文件编号:
分 类:
生成日期:
2023-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责任部门:
关于严禁幼儿园预收定位费的通告
访问量:
关于严禁幼儿园预收定位费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幼儿园收取定位费问题通告如下:
幼儿园保教费、伙食费等应在开学报名时统一依法依规按照学期或按月收取,不得跨学期提前预收。全县所有幼儿园不得提前收取定位费。
请各位家长不要向就读幼儿园缴纳定位费或其它预收费。
如有幼儿园要求家长缴纳定位费或其它预收费的可以直接拒绝。
如有违规,将受到严肃查处。
同时请向上犹县教科体局举报。
举报电话:0797-7132575
上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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