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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上犹县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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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办学行为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我县2024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一)县城小学一年级

1.上犹一小校本部一年级 12 个班,招生计划 540 人。

2.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一年级 2 个班,招生计划 90 人。

3.上犹二小一年级 15 个班,招生计划 675 人。

4.上犹三小一年级 6 个班,招生计划 270 人。

5.上犹四小一年级 4 个班,招生计划 180 人。

6.上犹五小一年级 12 个班,招生计划 540 人。

(二)县城初中七年级

1.上犹二中七年级 33 个班,招生计划 1650 人。

2.上犹四中七年级 23 个班,招生计划 1150 人。

二、招生范围及学区分布图

1.县城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及学区分布图(详见附件1

2.县城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及学区分布图(详见附件2

三、招生办法

(一)县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的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即在2018831日前出生)。

(二)县城小学一年级、县城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4710日以前学生户口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

2.学生户口不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但其父母或

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购买了居住性房屋且 已实际入住(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 物的除外)。

3.在县城拥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的居民子女。

4.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

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5.按县人才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的高管 人员子女,按《上犹县人才政策清单(2023 年修订版)》(上才字〔20237 号)和上犹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 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上才字〔2020 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6.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持有效居住证的随迁人员子女。

7.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的拆迁户子女。

8.2023 12 31 日前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经商或企业务工,并且目前仍在县城正常经商或务工的人员子女。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类

户口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 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2024710日以后户口迁入县城小学、初中招生学区范围内的学生,不予认定其户口类的报名就读资格。

2.房产类

1)户口不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但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购买了居住性房屋且已实际入住的(购买写字楼、商铺、车库等非居住性不动产建筑物的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盖章确认的有效购房合同、入住后缴交的水电费票据(至少 1 个月)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2)在县城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保障性住房(廉租房或公租房)证明、入住后缴交的水电费票据(至少1个月)等证件材料的原件。

3.政策类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的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的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相应证件(英烈证书或士官证、编制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按县人才政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县工业园企业的高管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县人才办、县工业园、县教体局审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入学条件的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拆迁安置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县城经商类

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经商的,必须在2023 1231日前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取得营业执照,并且目前仍在正常营业。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经商营业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进城务工类

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进城务工的,必须在202312 31日前在县城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内企业务工,并且目前仍在正常上班。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经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证明、有效合同等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认定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

四、各类别招生顺序

第一顺序:户口类

第二顺序:房产类(含购买住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

廉租房)

第三顺序:政策类(烈士、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高层次 人才子女、企业高管子女、随迁子女、拆迁户子女)

第四顺序:县城经商类与进城务工类县城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按照户口类、房产类、政策类、县城经商与进城务工类的先后顺序依次招收学生入学。根据今年秋季招生摸底调查和学位情况,上犹一小校本部、上犹五小按照招生计划只招收学区范围内户口类、房产类学生。上犹一小校本部学区范围内经商类、进城务工类学生,统一到上犹一小茶亭校区报名。上犹五小学区范围内经商类、务工类学生,统一到上犹二小报名。

当某一顺序类别的学位需求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则 由招生学校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该顺序类别的就读学生名单。对通过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和该顺序类别之后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户口类、房产类学生

1.报名方式:通过登录新生入学报名系统线上报名,报名 系统将于20247100:00正式开放,202471224:00 关闭。

2.报名时间:2024 7 10 -12 日。

3.涉及学校:上犹一小校本部、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 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五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

4.操作步骤:线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

(二)政策类、县城经商类与进城务工类学生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

2.报名时间:2024710-12日。

3.涉及学校: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

4.操作步骤:家长持需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到对应的学区学校报名。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1.如上犹一小茶亭校区、上犹二小、上犹三小、上犹四小、上犹二中、上犹四中等学校县城经商类与进城务工类的学生就 读需求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则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分配剩余学位,摇号工作由各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公开摇号未取得学位的学生,则由县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各校务必严格落实班额控制要求,小学一至六年级班额 必须控制在 45 人以内,初中七至九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 50 人以内。严禁组织学生考试分班,不得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3.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县城拥有多套住房的,以及 在多个学区范围内经商、务工的,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 得多校重复报名。

4.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各 校要在开学后 1 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5.禁止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6.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在 2024830-31日按报名条件要求持相关报名材料到对应的学区学校现场报名。

7.2024 年秋季符合转入县城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就读的户口类及房产类学生,可于 2024 7 10 -12 日持相应证明材料(参照招生政策执行)到对应的学区小学、初中申请转学。各校要设置转学办理窗口,安排专职人员接待受理,做好学生转学申请受理登记等各项工作。如符合条件的转学登记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由学校通过公开摇号确定转入学生名单,未摇中的学生由县教体局统筹安置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8.学生报名和转学申请受理登记结束后,各校要结合实际 派人到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就业创业服务等部门,以及学 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地、经商地、务工地等场所,现 场调查核实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房产类学生实际入住、经商务 工人员营业就业等情况。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可取消 其在申请学校的报名就读资格,对于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 移交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9.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 生就读。如发现学校和教师违规招生,可向县教体局举报,举

报电话:0797-7132565,0797-8541289。县教体局及有关部门将 加强对县城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及 教师将严肃问责。

10.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上犹县教育体育局。






编辑:罗国坚

审核:肖笃彪

审定:何龙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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