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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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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上犹县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若干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上扫黑组〔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要求,深入推进巩固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着力深挖整治行业乱象,巩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我县圆满完成专项斗争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打赢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政治决心

  (一)加强党组政治学习。将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及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部署,研究部署全县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

(二)加强全系统政策学习。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工作部署,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坚决打赢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对全县打好打赢污染防止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的重要意义。

二、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整治工作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经我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赣州市上犹生态环境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综治工作局领导

执法大队大队长

员:办公室负责人

督察办负责人

自然生态保护股负责人

水生态环境股负责人

大气环境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负责综治工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扫黑除恶斗争重点行业整治工作。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多方位推进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办理

纵深推进我县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准确查找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侵占破坏生态环境空间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得到根本遏制。

(一)拓宽线索摸排面源,以人民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约束性指标。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重点任务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信访问题,有机结合党风廉政风险排查、环境执法监管、依法行政督察、环境有奖举报等工作,积极拓宽线索摸排途径,拓展线索摸排广度和深度,提高线索摸排质量。

(二)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强揽、垄断工程、恶意竞标或聚众造势、威胁恐吓、尾随滋扰、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三)涉及企业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废(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及其他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中的黑恶势力。

(四)工业集中区企业偷排、暗排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五)以环境污染为由策划、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围堵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要道。干扰、阻挠、抗拒和妨碍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从中牟利,严重影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矿山开采过程中因盗采、滥采等违法行为产生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黑恶势力。

(七)为“散乱污”等严重落后生产企业或环境违法企业提供“保护伞”的黑恶势力。

(八)其它参与侵占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区域、企业等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一纳入视线,强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脱管漏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管等机制,堵塞漏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后续监管措施有序跟进。

以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为契机,下大力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漏洞短板,不断净化监管环境,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行业监管能力水平。对发现系统内党员干部中有包庇纵容、通风报信、干扰查处黑恶势力,以及涉及“关系网”或充当“保护伞”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市局和县扫黑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