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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到了!这些不法行为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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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司说法 #

Vol.53

农时不等人

春耕生产忙

近期是“备春耕”的关键时刻

如果不慎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农资产品

将可能导致不同程度的损害后果

甚至颗粒无收

犹小司特别收集整理有关案例和维权知识

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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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产出售假冒伪劣种子

听说有位国王年纪很大,没有孩子,想从百姓中找一位继承人,国王召集到全国各地的孩子们并发给他们一颗种子,谁能种出漂亮的花朵就是继承人,当所有孩子都捧着漂亮的花朵出现时,国王却选择了捧空花盆的孩子,并告诉他们种子是假的!种不出花朵!

那么问题来了?国王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种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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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因种子质量问题而遭受损失的,不论这种损害是由谁造成的,农民都可以直接向出售种子的销售者要求先行赔偿,销售者不得推诿。

也就是说,遇到以下八种情况,都可以要求索赔: 种子质量不合格,比如种子纯度不够等;假冒种子;未经审定或审定未通过的种子;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过期种子;种子经营者承诺不兑现;短斤少两、数量不足;无理拒绝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那么何为假冒伪劣种子?

《种子法》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一)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其他品种种子的;

(二)种子种类、品种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或者没有标签的。

下列种子为劣种子:

(一)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

(二)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三)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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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法占用农用地

又是这个国王,出狱后,想建一座大型“休闲场所”散散心,他找啊找,在东北找到蔬菜大棚,觉得这地集日月之精华,决定进行庄园改造,可这是农用地怎么办?no care 盘他!

那么,问题又来了,国王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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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解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的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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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火罪

还是这个国王,不要问犹小司,他为什么这么惨!其实犹小司也不知道。“二进宫”出狱后,还是找点正经的事做吧!想到还有一块地,那就盘他!由于好长时间没打理了,需要清理荒田上的杂草,小事,放火烧!结果可想而知,火焰蔓延,引发火灾。

那么问题又又来了?国王涉嫌失火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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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生活中,失火罪的立案标准有五种:(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春耕时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

谨防上当受骗

更不要试探法律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