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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省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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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防办、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省人防发展服务中心:

人防工程标识标牌战时是引导人民群众迅速疏散掩蔽的重要标,平时是国防教育和人防宣传的重要窗口,抓好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质量管理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展示人防系统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人防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和管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全覆盖,质量合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规范制作,把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赣人防发〔2018〕27号)和《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标识标牌设置及制作规范图册(2021版)》(赣人防发〔202113号)标准,把好设计、制作、安装和质量监督关口,严禁随意降低质量标准、减少数量。加大对原材料不达标、制作偷工减料、安装不规范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完善查验标识标牌采购制作合同、人防标识牌制作材质和反光膜等原材料出厂质量检测报告资料等手段。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提供标识标牌原材料出厂质量检测报告(合格证)、标识标牌制作合同复印件,将相关资料纳入工程城建档案人防资料。

二、严格落实建设程序和纪律要求。由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设置人防标识标牌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和纪律要求执行,防止简单化最低价中标导致偷工减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验收,发现问题由负责设置的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整改。对于社会建设项目,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把好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备案关口,人防质监机构负责把好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关口,各级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形成合力。

三、严格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将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生产安装纳入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和人防质量监督内部巡查内容,发现人防标识标牌设置不规范要及时纠正,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行为的相关单位,按市场责任主体失信惩戒制度进行处罚。

四、严格落实维护管理责任。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结合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检查,对辖区内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管理情况进行普查,对于人防工程室外指示牌严重褪色、室内标识牌脱落或丢失等常见问题要纳入日常物业维管处理、抓好整改,保证正常功能。对故意移动和蓄意破坏人防工程标识标牌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