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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8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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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齐鲁晟华制药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申报的头孢维星钠等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工艺规程

4.说明书和标签



(附件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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