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帮助解决广大中小微文旅企业融资难题,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常态化做好“文旅贷”企业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年常态化做好“文旅贷”企业入库筛选和推荐申报,有资金需求的企业赶紧收藏!
(一)在省内注册,正常经营纳税1年(含)以上,符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分类(2015)》范畴的文旅中小微企业;(二)社会和经济效益较好,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高管信用记录良好;1.贷款用途。“文旅贷”借款人应将贷款资金全部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溢性股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违者由合作银行收回贷款。2.贷款额度和期限。“文旅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3.贷款利率。“文旅贷”贷款利率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一年期上限为80个基点,两至三年期上限为100个基点。4.贷款担保费率。合作担保公司给予“文旅贷”产品优惠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为贷款金额的0.4%/年。担保费按银行实际批复贷款金额和期限在贷款发放前一次性全额收取。1.企业填报《江西省“文旅贷”企业名录库入库申请表》(附件1),提供申请表中要求附件材料,申请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所有盖章材料彩色扫描制成PDF电子文档。企业将申请材料彩色扫描件电子文档递交给管辖地县(市、区)文广新旅局进行审核。2.管辖地县(市、区)文广新旅局审核企业电子文档,填写《“文旅贷”推荐企业名单》(附件1)并盖章,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电子文档及《“文旅贷”推荐企业名单》彩色扫描件发送至设区市文广新旅局进行审核。3.设区市文新旅局审核企业电子文档,并在《“文旅贷”推荐企业名单》上盖章,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电子文档及盖好章的《“文旅贷”推荐企业名单》彩色描件发送至华章投资公司。
地址:上犹县行政服务中心F栋,上犹县文广新旅局3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