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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最新消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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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拟于20217月至12月,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查组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实地督查,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日前,国家医保局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0139号建议的答复》表态将加强对各地基金监管工作的督查。

国家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始终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全系统首要任务,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构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2个省份设立省级监管专职机构

关于积极推动医保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国家医保局表示: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2个省份在省级层面设立了医保基金监管专职机构,内蒙古阿拉善盟、江苏省徐州市、山东省济宁市、河北省遵化市(县级)、安徽省太和县等43个地市和100县(区、市)相继设立了基金监管专门的行政执法机构,同时各地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包括财务、法律、医学、信息等专业人员,基金监管力量得到加强。

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在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上。国家医保局自2018年组建以来,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专项行动),针对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深挖严查医保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持续构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189-12月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6.6万家,解除医保协议1284家、移送司法127家,查处违法违规参保人员2.4万人,追回医保基金9.23亿元。2019年全年,全国共检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含村卫生室)81.5万家,占全部定点医药机构99.4%;处理26.4万家,占检查机构32.4%,其中暂停医保服务27664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730家,行政罚款6638家,移交司法机关357家。收回资金115.56亿元。2020年全年,全国共检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62.7万家,查处违法违规违约医保机构40.1万家,其中解除医保协议6008家、行政处罚5457家、移交司法机关286;各地共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员2.61万人,其中暂停结算3162人、移交司法机构2062;全年共追回资金233.1亿元。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督查

关于加强各地监管工作的督查,国家医保局表示,国家医保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拟于20217月至12月,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督查组将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进行实地督查,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强化基金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地医保部门强化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压实各级医保局属地管理和执法主体责任,在严控机构编制规模和逐步清理消化现有事业性质执法队伍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统筹利用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

二是积极指导各地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

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完善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医保基金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等工作,并统筹推进智能监控、举报奖励、综合监管、信用管理、社会监督等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多措并举防止基金“跑冒滴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