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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刻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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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股执法人员联合县教科体局工作人员对上犹三中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2024年春季开学伊始,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九查”工作要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全力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八个方面,即:查“三防”措施、查主体责任、查库存食品、查从业人员、查加工过程、查场所卫生、查设施设备、查问题整改。督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托管机构食堂、校外培训机构食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全省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鼠患防制十措施的通知》要求,开展封闭式消杀,完善防鼠设施设备,强化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及时消除防鼠隐患,防止春季开学鼠患问题反弹。

    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陪餐制度,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自查,加强对校园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全面清查上学期库存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不得使用包装破损、污染和生产日期、保质期标识辨识不清的食材。督促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操作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严格履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义务,所采购食品原料要及时录入赣溯源平台,保障所有食材来源可溯。

    要求落实加工经营过程控制措施,规范从原料进入至餐食供应全过程的加工制作行为,严防春季食品易腐变质风险,妥善贮存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确保食物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g且每餐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在供餐前须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设施设备、餐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确保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餐饮具等容器和工具全面消毒且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对冷藏、冷冻、“三防”、通风、消毒等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截至目前,上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检查城乡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经营户66家,校外供餐单位1家,排查风险隐患7条,均已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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