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林业局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包容免罚“轻微违法不罚”和“初次违法不罚”清单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多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模式有关工作的通知》(上法府建办字〔2021〕3号)有关要求,深化林业领域行政处罚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清单,自2021年10月15日起执行。
附件:上犹县林业局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包容免罚“轻微违法不罚”和“初次违法不罚”清单
上犹县林业局实施林业行政处罚包容免罚“轻微违法不罚”和“初次违法不罚”清单公告
上犹县林业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