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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对县内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起重机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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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9日,我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对蓝湾佳瑞·半山云府(一期)项目进行了施工起重机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对不合格的限期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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