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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反馈】关于对《上犹县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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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下旬县征收办形成了初稿,通过政务平台发至相关职能单位、乡镇、公仁律所征询意见。2022年11月1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肖强主持召开了部门、法律界专家论证会。会议充分听取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县征收办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确保了《办法》的制定更具合法性、可行性。提交县司法局审核把关后,2月16日至3月18日,县征收办通过政府网公告、乡镇村组张贴及面对面与东山镇、黄埠镇、陡水镇镇村干部、村小组长、农户进行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整个征求意见过程中共收集意见29条,对合理的意见进行了采纳并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并于2023年3月21日呈报县政府研究审定。县司法局在对该文稿进行规范性审查时,提出:建议暂缓出台该《补偿安置办法》。理由:文稿中有关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标准的内容,县级规范性文件无权制定。

2023年4月21日,省人民政府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文件,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加快调整制定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根据该要求,经与县司法局沟通于2023年6月8日再次呈报县政府研究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