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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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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赣办字〔201926号)以及市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2019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赣市民字〔20192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困难老人基本养老需求。经研究,现就加快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部门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并发挥各级政府的引领作用、基层组织的支撑作用和政府购买服务的保障作用,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领与兜底保障相结合。各级政府要在政策扶持、市场准入、环境服务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同时要针对困难、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基本养老需求提供购买服务,发挥兜底保障作用。

2.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运营,走市场化运作之路。

3.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按照因地制宜和量力而行的要求,选择老年人口居住较为集中且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先行试点、逐年推广。

4.坚持重点保障与适度普惠相结合。重点保障低收入群体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优先照顾方向。同时,兼顾低收入群体中的健康老人和高龄老人的养老需求,给予适度普惠。

5.坚持智慧养老与实体服务相结合。建立智慧养老网络运行平台,通过“线上线下”为老年人提供快捷方便的“菜单式”养老服务。同时,在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区保健、就餐、文化、娱乐等不同形式的“综合实体体验店”,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养老服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层次和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采取公办和引入社会化运营相结合的多元化方式,打造具有上犹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板块。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循序渐进的原则,分年度完成社区和农村居家养老站点建设。其中:2020年完成县级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全县所有社区建有养老服务中心,50%的建制村建有村级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202170%的建制村建有村级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上犹县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实施细则》(上府办发201893号),落实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范围为配餐用餐、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便民服务等,以非现金的“居家养老服务券”形式兑换各类养老服务,不直接兑换现金。通过向专业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购买服务,让老年人得到更加专业、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落实站点服务用房整合资源,挖掘潜力,利用小区配建用房、闲置的校舍、民房、老村部、祠堂等,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所、文化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协会等服务资源满足居家养老功能需求。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解决县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用房,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决辖区行政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用房。

(三)落实站点必要补助(贴)。县级配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费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2019年及以后开工新建(含改扩建和租赁,下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建成并能正常运营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点给予运营补贴。

1.县级智慧养老中心(信息平台)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充分运用视频监控技术、地理信息系统、计算、通讯、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以老年人数据库、呼叫中心及智能终端产品为基础,构建提供紧急救援、生活帮助、主动关怀三大服务方式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内容包括县级智慧养老中心(信息平台)装修改造、设备购置、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所需硬件软件等设施。同时,要确保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服务功能覆盖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并提供软件更新升级服务不少于15年。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对县级智慧养老中心(信息平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建设补助,如经审核后的实际投资额小于补助标准,则按实际投资额进行补助。待正常运营8个月后,再一次性给予50万元运营补贴。

2.站点建设补助:经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营三个月后,对县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一次性给予每个10万元的建设补助,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一次性给予每个3万元的建设补助。如经审核后的实际投资额小于补助标准,则按实际投资额进行补助。基本要求:县城社区站点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农村站点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每个站点须配有孝老食堂、休息室、棋牌室、巡诊室、卫生间等;站点固定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县城社区孝老食堂每次至少为30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农村孝老食堂每次至少为10名老人提供用餐服务。

3.站点运营补贴:每年对养老服务站点持续开展助餐、助娱等服务8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县城站点3万元、农村站点2万元的运营补贴。基本要求:室内就餐场地面积不少于50平米米;原则上每日为老年人提供早、中、晚就餐服务(至少提供中餐),餐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室内活动场地不少于50平方米,有4张以上棋牌桌、椅,有电视等设施;室外有活动场地和健身器材等。

(四)落实“五助五有”服务。每个站点须落实“五助五有”服务,方可申请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五助”即:助餐、助娱、助医、助安、助眠;“五有”即: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

(五)落实“医养结合”服务。县城站点要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或其它医疗机构签订就医协议,农村站点要与本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订就医协议,并根据老年人健康服务需要,长期开展医疗巡诊、急诊急救、保健咨询、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级层面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和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上犹县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见附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全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孝老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曝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切实发现一批先进典型,总结一批亮点做法,推出一批典型成果。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和关爱活动,让养老护理人员得到社会尊重。

(三)强化督导,全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已列入全县民生实事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内容。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目标要求,紧扣时间节点任务,加强工作督导。对工作进展较慢、推诿扯皮的地方和部门(单位)要视情约谈、定期通报。对服务质量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的站点,要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