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 > 公共服务 > 养老服务 > 养老信息

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倡议书

访问量:

每年4—5月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倡议书

尊老、敬老、孝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按照规定,享受社保待遇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因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主体是离退休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为方便退休人员出行办事避开暑热、寒冷天气,上犹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发出如下倡议:
如果您的子女在身边,请您的子女用智能手机在每年4—5月为您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如果您的子女不在身边,请您在每年4—5月就近到县、乡(镇)、村经办机构,我们为您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如果您身体有特殊情况,请您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上门为您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我们倡议,广大青年朋友,主动关心父母,及时帮助父母及亲人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我们号召,广大党员同志,关注身边老年群体,及时协助他们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县级经办机构地址:行政服务中心2楼社保窗口
联系电话:8541415
新上犹路6号社保中心(花园转盘处)
联系电话:8522621
乡(镇)、村经办机构: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村委会(社区)

上犹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