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5月我县严格按照《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要求开展疫苗管理及监管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1、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的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供应,未发现接种单位的疫苗来源存在违规违法现象,县疾控中心的免疫规划疫苗由市疾控中心下发到县疾控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均由县疾控中心通过省招标采购平台统一从疫苗生产企业进行采购供全县各预防接种门诊使用,未发现我县预防接种单位违规购进非免疫规划疫苗现象。
2、1—5月全县共领取新冠病毒疫苗57365支,1—5月全县累计使用99341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所有新冠病毒疫苗均从市疾控中心领取。
3、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在疫苗购领过程中按要求索取疫苗批签发,进口疫苗的通关单复印件,收货时核实疫苗运输的设备,温度记录等资料。
4、各级预防接种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了疫苗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5、我县各预防接种单位及县疾控中心均配有冷链设备设施,并按规定温度要求做好了疫苗冷链储运工作,疫苗的整个运输、储存过程均在冷链状态下,确保了疫苗的效果及安全。
6、2022年1-5月全县各预防接种单位未出现预防接种安全事故,未发现存在违规预防接种行为,未出现严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2022年6月6日